真皮標志生態皮革是“真皮標志”的延續,山西省生產廠家,是指有資格使用證明商標“真皮標志”的各種成品革的總稱。它突出了對皮革中可能存在的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特殊化學物質(六價鉻、禁用偶氮染料)的限量規定,以及對制革企業的污染治理管理。
實施真皮標志生態皮革旨在提高全行業的環保意識,促進行業污染治理,保證我國皮革工業可持續發展;實施戰略,以品牌拓展國內外市場;建立行業預警機制,主動應戰技術性貿易壁壘,pu皮革生產廠家,保證皮革、毛皮及制品在國內外市場的競爭力。
企業申請真皮標志生態皮革使用資格需要什么條件?
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登記,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箱包皮革生產廠家,從事成品革生產活動的單位,不分地區、不分所有制、不分部門均可向中國皮革協會提出使用真皮標志生態皮革的申請。申請真皮標志生態皮革的單位應具備以下條件:
(1)生產史在五年以上;
(2)建有參照GB/T19001-2000(ISO9001:2000)或GB/T24001(ISO14001)系列標準的、運行有效的質量、環保管理體系;
(3)具備有效的銷售服務體系;
(4)年銷售額不少于5000萬元;
(5)具備先進的生產工藝和較完備的檢測手段,不具備或不完全具備檢測手段的企業,需與得到國家認可的國家或地方檢測機構建有長期穩定的委托檢驗關系;
(6)企業的環保設施完備、有效,制鞋皮革生產廠家,污水排放達標;
(7)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保證職工享有國家規定的合法權益、勞動所得、福利待遇和社會保障。具備良好的健康安全的工作環境;
(8)尊重他人知識產權和客戶權益,以誠信為本,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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